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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taawwkk

20kg的哺乳豬疾病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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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3 07:29:16 | 顯示全部樓層
那會不會延後發病日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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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3 12:30:5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0# 二個小孩 的帖子

我覺得花錢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式
縱使解決問題也影響收益-因為成本拉高
沒解決問題-心裡真的會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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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11-13 22:27: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二個小孩 於 2010-11-12 21:39 發表
如果你真的要把藥抽掉那就把保育豬舍改成負壓的,徹底的控制溫度來達到毛病的發生率


盡量讓豬去適應現有的豬場環境吧,重要的是要對症下藥
而且也不可能完全把藥抽離的,人會照顧自己都會生病了更何況豬
以前叫一噸仔豬飼料時都要叫業務先來拿個3、5公斤的『各種藥』回去添加
現在已經不在哺乳及高仔期間不再另外添加其他藥物了
聽過很多同業的在講:仔豬不另外加藥怎麼養的起來,尤其是專賣仔豬的.....
整個年度算下來,藥錢很可觀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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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4 20:08:35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家用藥時,腦海中要對法令有一點認識外,也還要有點遵重
至少在網路上交流時語句中要遵重法律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 21 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不得分裝動物用藥品。
輸入之大包裝動物用藥品,分裝後以原廠牌販賣者,其分裝應由核准登記之動物用藥品製造廠商或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立機構為之。
分裝後之藥品,須黏貼分裝標誌並封緘後,始得出售。

第 32 條
動物用藥品之使用對象、用途、用法、用量、停藥期及使用上應注意事項等,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使用準則。
第 32-1 條
動物用原料藥,以供製造含有該項原料藥之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使用為限。
第 32-3 條
禽畜與水產養殖業者及飼料製造業者,不得使用來歷不明、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製造、輸入之動物用製劑或人用藥品,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
禽畜與水產養殖業者及飼料製造業者,不得使用動物用或人用藥品原料藥,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
禽畜及水產養殖業者,使用有停藥期間限制之動物用藥品,其於停藥期間屆滿前所生產之禽畜、水產類、乳、蛋及其他供食用之產品,不得出售供屠宰、加工或食用。
第 40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除第二項規定外,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十、違反依第三十二條所定準則中有關藥品之使用對象、用途、用法、用量、停藥期、注意事項、使用者資格、簿冊之設置、記錄或保存之規定。
十一、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二或第三十二條之三規定。
禽畜或水產養殖業者違反第三條之一第四項所為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第三十二條或第三十二條之三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於一年內再違反者,處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上一百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本帖最後由 蘇少儀 於 2010-11-14 2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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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11-15 18:24: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蘇少儀 於 2010-11-14 20:08 發表
大家用藥時,腦海中要對法令有一點認識外,也還要有點遵重
至少在網路上交流時語句中要遵重法律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 21 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不得分裝動物用藥品。
輸入之大包裝動物用藥品,分裝後以原廠牌 ...


所以你的結論呢,是什麼病??
我場裡哺乳豬得到的病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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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5 19:19:11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是有找業務去現場處理了嗎??怎麼還不知道該用甚麼要來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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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11-16 00:38:27 | 顯示全部樓層
用過拜耳力有不錯的效果
不過目前找不到賣那隻藥的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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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6 04:57:12 | 顯示全部樓層
拜耳宜蘭業務好像是祁先生吧,打電話問一下看看
國內的動物用藥廠生產的學名藥,效果應該也差不到哪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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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6 13:29: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taawwkk 於 15/11/2010 18:24 發表


所以你的結論呢,是什麼病??
我場裡哺乳豬得到的病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病嗎?

==================================================================================
解決問題應該先瞭解是啥問題再謀求對策才是吧!!!
不知道病就用藥包
是不是有點.........................

"系統豬病學"中有告訢讀者如何認識"'豬繁殖與呼吸綜合症"及"豬二型環狀病毒關聯症"及如何解決
20公斤以上通常是豬繁殖與呼吸綜合症病毒加豬流感病毒感染吧.==================================================================================
最好先進行藥物敏感性試驗並請獸醫師開立處方泡水抗菌劑
化膿性腦炎,關節炎及多發性關節炎建議使用
............................或....................抗生素輪替使用
沙門氏菌症使用........................或........................

但重點在溫度控制==================================================================================
15-20公斤(仍在保育舍時)逐步下降舍內溫度
或保持發病階段豬隻豬舍溫度的平穩
或將發病豬隻集中起來,保溫並提供每日手飼數次濕料(短時間吃完的量,如有需要,請獸醫師建議水中添加的藥品).

[ 本帖最後由 蘇少儀 於 2010-11-16 13: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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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11-16 19:32: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nter 於 2010-11-16 04:57 發表
拜耳宜蘭業務好像是祁先生吧,打電話問一下看看
國內的動物用藥廠生產的學名藥,效果應該也差不到哪裡吧?


有.....
今天有叫他拿正、副廠的藥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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